
泸县方洞镇董湾村部分闲置旧宅基地情况

泸县玉蟾街道玉蟾村山河社区聚居点
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村最具潜力的自然资源,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实现突破,将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5年,泸县列入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统筹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三项试点,解决了“人往哪儿去”“钱从哪里筹”“地该怎么用”等问题。
“我们始终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三条’改革底线,坚持问题导向,以产权明晰为基础、户有所居为前提、产权活化为重点、规范管理为核心,探索出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同时,也为泸州高质量发展、社会稳定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胡汉兵表示。
5年来,泸县共腾退宅基地并复垦耕地2.27万亩,11万农民住进了新村或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0455元提高到16765元,村集体经济平均收入从1.2万元提高到超过100万元;大批传统农民变成了有土地入股、流转等收益的股民或就近务工的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