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泸州市新一轮优化住房政策措施正式出台,新政提出调整购房补贴、发放惠民消费券、支持“以旧换新”、盘活存量房源等九条政策措施。新政自2025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支持购房消费
新政明确,购房人(自然人)在泸州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参与奖补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在活动名单之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一手车位(车库),并完成网签备案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但是,单套房源、单个车位(车库)只能享受一次。在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补助600元/㎡,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多子女家庭,按建筑面积补助800元/㎡,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按1万元/个补助。
发放惠民消费券
新政施行期间,购房人(自然人)在泸州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在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契税缴纳的,参照缴纳金额的50%发放消费券。
用好公积金政策
新政实行后,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家庭住房套数限制。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即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缴存人配偶为军人的视同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
开展优惠促销
新政落地后,要求泸州各区县在国庆中秋、元旦春节、五一前后,抓住“金九银十”、岁末年初等消费旺季和节假日节点,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房交会、团购会、“一站式”购房等形式多样的展销活动,推出限时特价、购房送车位、惠送家具家电装修等促销活动,“真金白银”让利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