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 要闻> 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泸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新闻发布暨贯彻实施会

全力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共同保护好传承好泸州红色资源

发布时间:2026-11-02 10:58:28 来源:泸州日报

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泸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新闻发布暨贯彻实施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鞠丽指出,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及市级各部门协同推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条例》将于今年12月3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13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以法治守护好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的必然要求、以法治管护好红色资源的现实需要、以法治激活好红色文化资源价值的重要抓手。要深刻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的工作举措、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共同保护好、传承好泸州红色资源。

鞠丽强调,要把《条例》作为当前法治宣传、红色文化传播的重点任务,抓好“关键少数”“一线队伍”和“重点群体”,推进分层分类精准普法;切实用好媒体平台、结合主题活动、依托红色阵地,拓展载体高效普法;坚持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宣教结合深入普法,凝聚全社会保护传承红色资源的强大共识。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条例》落地施行的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法规适用、强化监督问效,确保《条例》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平就《条例》作主题发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主持会议,副市长朱江安排部署《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省、市有关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记者 许世智

编辑:罗洁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