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的《关于实施物业小区“四色”亮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指出,为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泸州市实施物业小区“四色”亮牌管理,设置“红、黄、蓝、绿”四色牌。其中,“绿牌”代表服务规范、检查无问题,是物业企业可获得的最高评价,在年度评优评先中享有优先推荐权;“蓝、黄、红”三牌则按问题严重程度逐级递进,分别对应不同的整改要求与惩戒措施。评价结果将直接与企业信用信息、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评定挂钩,让物业服务的“软环境”有了“硬约束”。
“绿牌”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局、属地镇街等对物业小区项目日常检查时未发现问题的,列为“绿牌”管理项目。
“蓝牌”警示
“蓝牌”针对的是物业服务中出现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属地镇街在物业小区项目日常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处置等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或者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低于80分,便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现场亮出“蓝牌”。检查表中会清晰列出发现的问题及“蓝牌”警示标识,交办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
在整改时限上,“蓝牌”管理突出一个“快”字。一般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也须明确整改期限并按期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属地镇街发现履职问题的,同步抄送区县住建部门并具体督促落实。
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整改后,报告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实后,即予以摘牌,不出具书面摘牌材料。
“黄牌”警告
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低于60分)的、“蓝牌”警示问题限期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提出“黄牌”书面警告,并同步抄报市征收(物管)中心。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黄牌”问题台账,对整改过程实施台账式管理、动态跟踪,确保每一项问题都有记录、有追踪、有落实。同时,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当面传导整改压力,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
受到“黄牌”警告的,按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该物业企业信用分值实行相应的扣分惩诫。信用分值的变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市场信誉、招投标资格及行业排名。自警告之日起,项目现场公示不少于5天,3个月内不予摘牌。
物业服务企业在限期内完成问题整改,影响期满后须向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递交书面申请表,同时抄报市征收(物管)中心。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市征收(物管)中心共同回访,逐一核实整改情况,确认无异议后按程序分别签署意见,核准摘牌后,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摘牌情况通告对应物业企业(项目)。对因此亮牌所扣信用分值,按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予以对应修复计分。
“红牌”警告
“红牌”是四色管理体系中的最高等级处罚,针对的是服务质量长期不达标、屡罚屡犯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连续3次被亮“黄牌”警告,或连续2次质量评价不合格(低于70分),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提出“红牌”警告书面建议,市征收(物管)中心核实后报市物业行业综合党委核准,最终由市征收(物管)中心将亮牌情况书面函告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红牌”问题台账,将“红牌”问题清单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整改。与此同时,由市物业行业综合党委会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以更高层级的行政力量传导整改压力。
受到“红牌”警告的,按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红牌”信息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扣减相应信用分值;“红牌”公示期不少于15天,12个月内不予摘牌。同时,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主动把当前全市管理“红牌”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告知前来咨询办理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事宜的建设单位或业委会;街镇可组织引导项目业主大会按程序解聘被“红牌”警告的物业服务企业。
“红牌”摘牌流程是三色中最严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影响期满后须向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递交书面整改报告和摘牌申请表,同时抄报市征收(物管)中心。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征收(物管)中心与市物业行业综合党委办公室共同回访,逐一核实整改情况,确认无异议后分别签署意见,由市征收(物管)中心函告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书面通知对应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对因此亮牌所扣信用分值,按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予以对应修复计分。
记者 曾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