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委托森诺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胜1井-马街阀室外输管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胜1井-马街阀室外输管道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四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新胜1井-马街阀室外输管道,线路自新胜1井向西北敷设至中石油马街阀室结束,途经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凤鸣镇、荔江镇等。管线全长15.8km,设计压力6.3MPa,管径DN300。另外项目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防腐、环保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四厂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建设单位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13楼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23-4939977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联系人:刘忆楚
联系电话:18661371080
邮箱:18661371080@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四厂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