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5日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近日,一场特别的巡回审判在泸州市纳溪天仙硐市级自然保护区内拉开序幕。

此次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法庭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5年,被告人张某明知画眉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仍多次铤而走险,单独或伙同他人在野外架设捕鸟网、利用鸟鸣声诱捕野生画眉鸟,累计非法捕猎10只。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野生动物总价值5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巡回审判庭依山傍水而设,旁听席上坐满了闻讯而来的周边村民、一线护林员及村镇干部,近百名群众静静落座旁听。阳光下的山林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推进,全程公开透明、严谨规范。大家神情专注,近距离感受司法威严,亲眼见证破坏生态的违法代价,真切体会到野生动物保护不是口号,而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经合议庭合议,最终认定被告人张某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当庭公开宣判。“画眉鸟不是普通野鸟,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官现场提醒在场群众,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售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均属刑事犯罪。纳溪地处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是山林野生动物栖息地,也是长江十年禁渔重点区域,山上禁猎、水里禁捕,破坏生态必受严惩。广大群众既要树立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意识,也要自觉抵制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水产资源的行为,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这场沉浸式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生态保护一线,把案例摆在群众眼前,让违法者在青山绿水间接受法律惩处,为自己破坏生态的行为付出代价。旁听群众身临其境接受法治教育,真切读懂生态保护的法律红线,彻底打破“野外捕鸟事小、无伤大雅”的错误认知,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守护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持续践行“两山”理念,以法为盾守护草木生灵,以司法力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让青山常绿、流水常清、生态永安。
易正平 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