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在出台相关政策前,都会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在机关工作的人,对下面这些话一定不陌生:“有意见,请回复;无意见,不回复。”“有意见请以Word电子版和盖章PDF扫描版形式反馈至某某部,并告知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不回复代表无意见。”“有意见需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以文件形式回复。”“有无意见均需回复。”……
每份文件或决策出台前,起草单位通常会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但究竟征求到了多少实质性意见,哪些被采纳、哪些没采纳,以及没采纳的理由是什么,这些问题往往没有下文。于是,征求意见变成了走程序、走过场,甚至成了一纸“免责声明”:程序我单位走过了,相关单位没提意见,责任便不在于我单位。
这种程序性操作,是一种隐蔽的形式主义,也是对科学决策的背离。它把本该集思广益的民主决策,简化为单向通知;把本应认真对待的“意见”,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回声”。在“无意见”的表象背后,藏着许多“有意见”却说不出口的无奈,也折射出某些部门政绩观的偏差。
征求意见的初衷,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一份文件要管用,一项决策要见效,离不开对实际情况的准确把握和各方智慧的碰撞。正因为决策者不可能穷尽所有信息,才需要向各方征求意见。可征求意见一旦变成所谓的“走程序”,其价值就大打折扣。久而久之,一份文件在层层“无意见”中出台,看似一团和气,实则隐患重重。文件下发后,基层可能执行不了,只好再打报告、搞变通,或者束之高阁。决策时省下的麻烦,最后会变成实施中数倍的折腾。这不是科学决策,而是用形式主义的“认真”掩盖实质上的“不负责任”。
真正的科学决策,从来不是一团和气的“一致通过”,而是在不同声音的碰撞中寻求最大公约数。若征求意见环节听不到真话、摸不到实情,后续再严谨的论证都可能沦为空中楼阁。因此,“无意见”泛滥绝非决策科学性的体现,反而是对决策根基的侵蚀。
消除“无意见”背后的“有意见”现象,不能仅停留在对决策流程的修补上,必须内外兼修、标本兼治。于内,要坚决树牢正确政绩观,领导干部需有闻过则喜的胸襟,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僚思维,让基层单位敢于发声、愿说真话。于外,要大力拓宽提意见的渠道与方式,改变“只有签字盖章才算意见”的僵化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设立匿名反馈、专家论证、听证辩论等多元路径,让意见建议能够直达决策层。
唯有如此,才能让“有意见”摆上台面,让“无意见”货真价实,让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实践与历史的检验。
评论员 孔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