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批准,泸州成功入选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成为全国50个试点城市之一。2月6日,泸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泸州承接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相关安排。
本次试点活动周期为2026年2月至7月底,为期6个月,旨在通过“以奖促消”模式,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助力泸州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袁为连/制图
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含市外),凡以本人名义在泸州市依法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8大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真实有效电子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本次活动奖励相当丰厚,精心设计了国家普惠奖、市级叠加奖、商家协同奖“三重大奖”。其中,国家普惠奖分为“即时抽奖”和“定时抽奖”。单张发票金额满100元(含)即可参与即时抽奖,每日一次,奖金20元至90元。单张发票金额满1000元(含)即可参与定时抽奖,每周一次,奖金200元至700元。符合定时抽奖条件的发票可同时参与即时抽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