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是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锚定的工作目标和不断努力的工作方向。“十四五”期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发展之要、改革之需、群众之盼,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持续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泸州实践。
五年来,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部,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9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集中视察、专题调研365次,作出决定决议4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3人次,审查规范性文件350件,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262人次。这份成绩单,是过去五年泸州人大实干担当、笃行不怠的最好证明。
以良法促善治 助力法治泸州建设
四川恒智达律师事务所是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2025年,在《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该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了17条建议,其中9条被采纳吸收。
四川恒智达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建起了让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常态化平台,让群众从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十四五”时期,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着力优化法规制度供给,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助力法治泸州建设。
围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泸州的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科学编制、有序落实立法规划计划,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在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建好用好“一点一库一基地”,充分发挥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40名专家的作用,健全分类管理、专业咨询机制,常态化组织专家参与立法活动,累计收集建议260条。同时,通过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警察学院、市委党校3个立法评估协作基地,推动形成“立法—实施—评估—修法”工作闭环,定期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体检,形成《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评估报告,为法规完善打牢基础。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等多部具有泸州特色、饱含民生温度的地方性法规。其中,《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是全省首部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泸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则是全省首部文旅专项立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探索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监督”工作,努力让“文本上的法律”成为“行动中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