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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农民工能否申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叙永县政府在线解答热点话题

发布时间:2025-12-01 10:35:47 来源: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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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25年11月28日

访谈人物:叙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冉浩

11月28日,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邀请到叙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冉浩做客新闻会客厅,就广大网友关心的话题作在线交流。

冉浩(左)做客新闻会客厅

叙永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年6月起发放

网友:我是一名叙永农村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家中的土地由亲戚代为耕种,请问我还能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吗?

冉浩:按现行政策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二轮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若你家中土地是委托亲戚代耕代种,补贴资金原则上由你领取,同时你需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若你与亲戚已签订书面代耕或土地流转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补贴资金归属的,将按合同约定发放补贴。

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年6月起开始资金发放工作,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拨付至农户社保卡账户。如果你想查询自己是否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补贴金额可联系村委会或乡镇农业农村办,也可以在资金发放后通过微信一卡通小程序查询享受的补贴。相关问题请咨询县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830-6225906。

网友:我是叙永县的个体工商户,请问该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冉浩:个体工商户的参保政策需要区分是否存在雇工的情况。如果你经营的商户有雇工,那就应当按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5项社会保险。如果你经营的商户没有雇工,你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或从事灵活就业所在地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问题请咨询县社保局,咨询电话:0830-6222873。

网友:我是叙永县居民,请问政府开展的冬春救助主要针对哪些人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冉浩: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冬春救助工作的相关政策精神,冬春救助是政府在每年冬季和次年春季,对因自然灾害导致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期间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的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专项救助。申请冬春救助通常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叙永县行政区域内;二是因当年遭受洪涝、干旱、风雹、地震、低温冷冻、雪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当年冬季或次年春季期间家庭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出现基本生活困难;三是受灾人员应积极主动开展生产自救,在此前提下,生活仍存在困难,确需政府给予救助。救助对象的确定将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等特殊群体。

具体的救助标准、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属地政府或县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0830-6228039。

编辑:胡蝶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