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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泸州经济回升向好 十三条举措助消费降成本强成长促转型

发布时间:2025-11-21 09:49:03 来源:泸州日报

推进企业快速成长

实施工业项目竣工达产激励

对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期间,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1000万元—2000万元的工业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激励。

加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

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期间,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激励。

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

对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10亿元—30亿元,且2025年1—12月和2026年1—3月生产规模均比上年同期增长15%—25%(不含)、25%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对2025年生产规模30亿元—50亿元,且2025年1—12月和2026年1—3月生产规模均比上年同期增长15%—25%(不含)、25%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激励。

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

对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且2025年生产规模1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且2025年生产规模10亿元—15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激励。

编辑:胡蝶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