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 民生> 正文

限行车短暂驶入限行区域会挨罚吗?10分钟内驶离或停车免罚

发布时间:2025-11-19 10:47:03 来源:川江都市报

2025年11月1日0时至2026年1月31日24时,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我市在主城区执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近段时间,不少市民针对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出行方式进行咨询,对此,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逐一进行了解答。

限行车驶入限行区域 10分钟内驶离或停车免罚

问:限行期间两次驶入限行区域,间隔时间8小时以上,且均在十分钟内驶离,请问是否会被处罚?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回复: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在限行日7:30至20:00期间,如车辆驶入限行区域,在10分钟内主动驶离或靠边停车,将不予处罚,超过10分钟将予以处罚。该认定标准适用于当天整个限行时间段,市民反映的问题是同一天反复进入限行区域,会被处罚。交警提醒,市民应尽量遵守限行规定,提前规划好行程,建议在限行时段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拼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新能源电动摩托车 不在限行措施限制范围内

问:限行措施管制期间,新能源摩托车是不是也要限行?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回复: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本轮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行对象为二三轮燃油摩托车。车辆为电动摩托车,属于非燃油车辆,不在本次限行措施的限制范围内,可正常通行。

编辑:胡蝶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