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通告,公开征集全市域范围内老城区和老街区各类保护对象预备资源的历史线索,以全面摸清我市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底数。
本次历史资源线索的征集范围以市辖区、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历史上的都城、府城、州城、县城所在老城区为重点,以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驿城、寨堡等为补充。
本次征集重点关注城市中的以下范围和内容: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公共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1978年以来建成的,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厂区、老校区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包括灾后重建等典范性工程及周边地区,也可纳入征集范围。
征集内容包括:拍摄的能够体现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古建筑、古桥、古井、古树,以及带有明显时代特征的厂房、公园、生活区等素材,照片、视频均可;生活中珍藏的老照片、史料、文献或发表的文章。对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亲历者或家属进行走访,征得同意后留下的口述材料。
根据通告,全市域范围内老城区和老街区各类保护对象预备资源的历史线索征集时间截至今年11月30日。广大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参与,资料内容包括线索简介(包括名称、年代、历史沿革、历史价值、历史故事、详细地址等),以及相关照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在电子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注明“泸州市城乡历史文化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