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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慢病药品有何规定?智能手表能否纳入医保?市民关心的这些医保问题,解答来了!

发布时间:2025-08-01 10:25:15 来源:川江都市报

购买慢病药品有什么规定?具有医疗检测功能的智能手表是否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近日,不少市民打进川江都市报新闻热线3190929,咨询医保报销的相关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医保局。

关键词·华为手表

具有医疗检测功能的华为手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吗?

对此,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答说,目前具有医疗检测功能的华为手表暂未纳入泸州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关键词·慢病药品

购买慢病药品有什么规定?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1号)规定,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原则上限定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已认定病种。

若市民在泸州市内就医,可就近到市内开通了Ⅰ类门诊特殊疾病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并直接结算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网址为https://ybj.luzhou.gov.cn/forms/search/44

关键词·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以及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是否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4〕9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四川省职工基本医保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关系应与职工基本医保关系保持一致,由个人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后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生育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关键词·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报?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9号)规定,生育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含)以上的,可在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记者 周菁

编辑:胡蝶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