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项补贴政策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近日,不少市民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购房契税补贴、生育补贴、育儿补贴等政策,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购房契税补贴按申请先后顺序分批次发放
网友:申请契税补贴现在由谁审批?什么时候发放?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核实,市民申请的购房缴纳契税返消费券50%已审核完毕,待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后由银行统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银行短信通知为准。如仍有疑问,可拨打0830-3123787咨询。
网友:我购置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园一号商品房后于2023年6月29日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现进度依旧停留于2023年9月26日批次生成中,请问现在进度如何了?购房补助何时能够到账?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核实,购房补贴正在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分批次发放,后续发放时会有银行短信提示通知。若有疑问,请致电0830-2522135详细咨询。
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网友:我刚生小孩,查询泸州相关规定发现,职工产假98天,延长假60天,生育津贴按照98天计算,生育津贴与职工工资不得重复领取。请问是否98天产假,生育津贴与职工工资只能领取其中一项?而98天后的延长假只能领取工资?
纳溪区医保局: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号),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第四十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顺产享受98天生育津贴,即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与产假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网友:泸州市合江县生育二胎有生育补贴吗?产前检查有补贴吗?
合江县医保局:按照《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泸市府规〔2022〕7号)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泸州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及以上,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女职工分娩后,对产前检查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如若市民已缴纳生育保险并满足以上条件,可将生育申报资料交政务中心底楼医保窗口申报,联系电话:0830-5269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