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
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俐、曾平、宋勇、张司伦出席会议,副市长朱江作表态发言。
鞠丽指出,开展《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的有力保障。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对标补短,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取得更好更大成效,让城市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鞠丽强调,人大执法检查是国家权力机关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是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检查,目的是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保证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准确把握执法检查前期准备、实地检查、专题审议等重点环节,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各项任务,以法治力量推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鞠丽强调,此次执法检查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强,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提高检查水平、增强工作合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执法检查高效有序开展。
朱江表示,市政府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正视差距和不足,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会议还解读了《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培训。
记者 许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