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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印发《礼遇“酒城工匠”政策措施》 7月25日起施行

从奖励优待、住房保障、培训休假、岗位评价等方面给予“酒城工匠”激励

发布时间:2025-07-02 11:08:20 来源:泸州日报

政策要点

●《礼遇“酒城工匠”政策措施》,将于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酒城工匠”作为产业工人杰出代表,将享受全方位优待:获5000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可实施多元激励;可申请人才公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每年享定制培训、学术交流及疗休养福利;在职业晋升、平台搭建、成果转化等方面获重点支持;评先选优、医疗就学等领域享受倾斜政策。

●政策旨在发挥“酒城工匠”示范效应,弘扬工匠精神,为建设中国西部工匠城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6月25日,市政府印发《礼遇“酒城工匠”政策措施》。该措施将于今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从奖励优待、住房保障、培训休假、岗位评价等方面给予“酒城工匠”礼遇。

“酒城工匠”是由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程序联合培育,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艺,在本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工人代表。此次政策的出台,旨在发挥“酒城工匠”的示范带动重要作用,大力营造尊崇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泸州建设中国西部工匠城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该措施明确,“酒城工匠”在泸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受相关礼遇。在奖励优待方面,给予“酒城工匠”每人5000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依法依规对“酒城工匠”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和股权分红激励。在住房保障方面,“酒城工匠”未购买自用住房的,可参照有关政策申请租赁人才公寓;对符合保障条件的“酒城工匠”,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积极予以保障。在培训休假方面,每年有计划地选派“酒城工匠”到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培训考察,支持参加重要学术交流活动、赴外研修访问、技能提升培训;“酒城工匠”可优先享受市职工服务中心提供的文体活动,市内国有景区免费向“酒城工匠”开放;每年有计划组织“酒城工匠”进行疗休养,费用标准按照市级劳模相应标准执行。

在岗位评价方面,鼓励企业优先推荐“酒城工匠”参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支持符合条件的“酒城工匠”到职业学校兼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在平台支持方面,支持“酒城工匠”领衔组建“创新工作室”,在申报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时,给予重点倾斜;鼓励“酒城工匠”与所在单位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通过自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在评先选优方面,在推荐申报省劳模、“四川工匠”、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四川省技术能手和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对象等时,对符合条件的“酒城工匠”予以重点倾斜。在教育医疗保障方面,“酒城工匠”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医疗待遇、子女就学管理等支持政策。

该措施还指出,结合“五一”劳动节等时间节点、中国西部工匠城建设等重要工作,积极宣传工匠人才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记者 许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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