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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户属庭院、空中共享园林 泸州将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

发布时间:2025-06-19 10:28:25 来源:川江都市报

立体生态住宅要如何建?

项目参照《泸州市中心城区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户属空中花园应为悬挑结构,无柱,开敞面只能设围护设施,层高不低于6米。应有覆土并种植以灌木、藤蔓、花卉为主的绿化植物,确保黄土不外露;空中共享平台应为开敞式,进深不应小于3米,层高不低于6米,应进行装饰装修,符合条件的共享平台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户属空中花园和空中共享平台要同步设计、统一管理,确保每栋楼、每户的空中花园植物配置保持一致,整体协调美观。

值得一提的是,户属空中花园建筑面积不计入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空中共享平台不计入建筑产权分摊面积。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开发企业在销售宣传及交房时明确告知购房者应保持户属空中花园交房时的状态,不得擅自改造,并纳入与业主签订的《精装绿化庭院协议》中;不允许设置封闭夹层;对举报投诉的涉嫌违反相关技术标准或行业规范的问题,经核实为违建后,按违建线索移送有关要求移送执法机关查处。

试点从什么时候开始?

《方案》将于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试点项目应在本方案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纳入试点的联合审查意见。

记者 曾刚

编辑:胡蝶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