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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生态修复,一场 “看得见的法治课”

发布时间:2025-06-09 16:02:17 来源:泸州新闻网

近日,合江县人民法院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活动,旨在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向群众递交一份闪耀的绿色答卷。

合江县法院将巡回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公开审理了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唐某明知桢楠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认为桢楠树有枯死迹象,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自留山上的5株野生桢楠树砍伐,并制成原木30件(材积共2.6立方米)。

庭审中,唐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缴纳生态修复金,对受损生态环境采用异地补种复绿、义务巡山护林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合江县十余个行政单位及上百名群众在现场旁听案件的庭审。唐某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刑罚的同时,还承担了生态损害赔偿费用,通过植树造林、印发森林资源保护宣传资料、义务巡山护林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庭审结束后,合江县法院联合合江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十余个行政部门开展了一场全面普法活动。

同日,合江县法院联合合江县生态环境局走进川天华企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摆“法治摊”为工人普法。同时,召开专题座谈会,结合典型案例,为企业管理者详细解读企业在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引导企业从源头减少污染产生,鼓励企业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让法治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硬支撑”。

一直以来,合江县法院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打破地域壁垒,构建协同保护网络,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罗羽秀 陈向

编辑:胡蝶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