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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访谈|科技创新、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市科技局、市残联为你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21 11:36:08 来源:泸州新闻网

5月20日,由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联合主办的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访谈第三期开播。本期邀请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科长蒋兴雨、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王宇,分别就泸州市科技创新政策和泸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解读式访谈。

“科创十条”,全方位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主持人: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泸州市出台了哪些惠企政策呢?

蒋兴雨:2021年,泸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简称“科创十条”,全方位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市科学技术局与市级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泸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泸州市关于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实施意见》《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为泸州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主持人:“科创十条”包含了哪些惠企政策?

蒋兴雨:“科创十条”主要涉及加大研发投入、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主体培育、激发引才用才活力五个方面的十条政策。

加大研发投入方面。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研发投入数额100万元以上的,按其较上年度增量部分最高给予10%后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对企业新获批建设的国、省、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等创新平台建设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建设补助。

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自有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委托或合作开发成果转化项目、企业购买引进成果转化项目成功转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泸州市技术合同吸纳和输出的单位,给予一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技术转移机构服务促成技术交易的,给予一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创新主体培育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备案的国、省级瞪羚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新认定(含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首次“升规入统”的高新技术企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企业科技计划优先支持。

激发引才用才活力方面。对泸州市企事业单位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科学技术奖励的给予其科研团队配套奖励,其中,国家级特等奖200万元、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省级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对泸州市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省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个人给予1:1的配套奖励。

编辑:胡蝶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