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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5-04-02 09:49:46 来源:泸州日报

近日,在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特兴市场监管所对一家因芹菜农药残留不合格超市作出了免于处罚的决定,成为柔性执法的生动实践,让我们看到了从“冷冰冰”罚单到“暖融融”服务的积极变革。

传统执法中,“一罚了之”虽维护了法律威严,却可能给小微主体带来沉重打击。就像这家超市,不足百元货值的问题芹菜,若按食品安全法处以5万元起的罚款,对其经营无疑是巨大冲击,甚至可能让经营者一年的努力付诸东流。特兴市场监管所依据“首违不罚、过罚相当”原则,考虑超市已履行进货义务、票据齐全且无主观故意等因素,免予处罚,这一做法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兼顾民生实际,彰显出执法的温度与智慧。

“首违不罚+过罚相当+帮扶整改”机制的推行,是特兴市场监管所柔性执法的核心。通过发放“温馨提示卡”、开展培训等方式代替处罚,既让经营者认识错误、提升法律意识,也给予其改正机会,降低对经营的影响,实现监管与发展的良性互动。在日常监管中,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当场整改,并对个体工商户分级评定风险,根据等级检查,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助力商户稳健经营。

柔性执法的意义深远。从微观层面看,它为小微主体减轻负担,激发其经营活力,让市场中的“毛细血管”更加畅通;从宏观角度讲,它优化了营商环境,增强了市场主体对当地发展的信心,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

同时,这也契合现代治理理念,展现出执法者的人文关怀与治理水平的提升。当然,柔性执法并非放松监管,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监管与服务的平衡。这需要执法者精准把握执法尺度,提升业务能力和素养,做到公正、公平、合理。

特兴市场监管所的柔性执法实践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范例。希望更多地方借鉴这种模式,让柔性执法成为常态,在守护市场秩序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温暖与力量,让城市的烟火气与法治的严谨性相得益彰。

罗森波

编辑:陈俊宇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