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泸州市金融发展大会上获悉,《泸州市财金互动政策十二条措施》于日前由市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根据《措施》,我市将通过风险分担、担保费补助、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获贷、发展,建立健全财政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激励机制,为推动科技金融、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提供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措施》在系统评估此前政策实施绩效的基础上,将之前零星、散见于不同层面的财政支持金融发展、财政金融互动协同的政策进行了统筹整合,形成了做大金融供给总量、提升担保服务质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四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
具体来看:做大金融供给总量方面,我市将开展金融业发展综合评价奖励工作。对评价结果排名前五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排名前两位的保险业金融机构(人身险、财产险分列)分别给予奖励。支持增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和科技型企业贷款投放,并给予相关奖励。
提升担保服务质效方面,我市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增量降费,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的,对融资担保费率1%以下的进行担保费补助,补助后年化费率不超过2%;对开展单户融资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融资担保费率1%以下的小微、“三农”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其年化新发生担保额的1%给予业务奖励。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我市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四川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和成功发行绿色债、科创债等创新品种债券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实施重点工业企业融资贴息,支持企业围绕生产线整体升级改造、“智改数转”、环保技改、安全生产技改、“微技改”等领域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首次使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的,按当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贴息。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方面,我市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分险,对由科技支行发放符合条件的累计金额3000万元(含)以内、贷款期限2年(含)以内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确定风险分担比例和风险分担上限。发挥泸州市产业发展应急转贷资金作用,积极帮助因流动性资金困难,暂不足以归还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实现短期资金周转。
记者 刘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