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新建改建高标准农田29.4万亩,累计完成各类投资10.89亿元,已开展验收相关工作,因工作成效显著,两次受到省上表彰,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
2024年,我市实施高标准农田攻坚提质行动,采取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多元投入、加强质量管控、严把验收关口、突出示范创新、提升管护水平、落实专项整改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强化组织保障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春耕生产现场会,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建立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督查和跟踪指导项目制度,推进工作进度,并组织工程建设和农业技术专家组成田间服务小分队,到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指导各区县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抢先完成田间主体工程,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影响大春生产。
在坚持多元投入上,我市按照新建项目“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市县财政安排一点、发行债券筹集一点等方式,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去年以来,我市累计争取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88亿元,落实市、区县配套资金1.91亿元,发行债券1040万元,新建项目亩均批复投入达到4567元,改造提升项目达到2680元。
在加强质量管控上,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区县会同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实地开展踏勘,对规划设计深度不够的实施方案一律不予以审核批复;制定全省首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办法(试行)》,规范工程项目的划分,指导参建单位履职尽责,即施工单位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100%检测,监理单位30%抽检,业主单位10%抽检;率先探索引入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全过程介入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和验收,确保项目建设数量和质量;推行多方工程质量监管模式,项目村建立村民议事监督小组跟踪监督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全程驻场监督,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业主单位联合选派业务骨干蹲点督导,以确保项目建设程序不减、过程不漏、质量过硬。
在严把验收关口上,我市完成市级竣工验收第三方机构选择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前介入指导区县开展验收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竣工验收。
在突出示范创新上,我市围绕川渝融合发展、泸永江融合发展、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区域,结合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川南早虾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布局,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龙马潭区、纳溪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市级初审并报农业农村厅审核;探索出台《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管用”一体化试点方案》,丰富项目建设管理利用方式方法。去年,我市通过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的实施,在江阳区通滩镇、龙马潭区金龙镇、泸县喻寺镇、合江县白沙镇、叙永县麻城镇、古蔺县皇华镇等新打造了一批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示范片,探索丰富了川南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
在提升管护水平上,我市指导区县将通过验收的项目以清单式移交到项目属地,签订移交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去年,我市争取到位省级建后管护资金500万元,落实市级管护资金100万元,对已建成且过质保期的高标准农田全覆盖管护,强化管护经费保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保护,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明确占用高标准农田的位置、数量和质量,由区县政府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占用数量和质量统筹进行补充建设,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在落实专项整改上,我市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高标准农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群众身边15件具体实事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专项审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回头看”反馈涉及农田建设问题整改等整治工作要求,共计摸排发现问题243个,完成整改234个,正在整改中的有9个。
记者 简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