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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民 你关心的这些医保热点问题,权威解答来了!

发布时间:2025-01-01 12:45:24 来源:川江都市报

泸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市外就医购药,怎样才能报销门诊统筹、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医疗费用?

●省内异地就医

参保人可就近到就医地开通了门诊统筹、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其中,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开具处方后,还可在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双通道”供药药店购药。

●省外异地就医

可按以下方式结算:

门诊统筹:可就近到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购药,直接结算门诊统筹费用。

门诊慢特病:患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10个疾病的,可就近在开通了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购药,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费用。

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按就医地政策直接结算。

●如有不能直接结算的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费用,参保人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相关资料(发票,费用明细,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购药处方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手工审核报销。

泸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认定了Ⅰ类门诊特殊疾病高血压和职工医保“两病”的糖尿病,应该怎样报销药品费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同时患有多种疾病,符合享受门诊特殊疾病、职工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分别开具处方,按不同的就医类别分别结算医疗费用。

记者 周菁

编辑:胡蝶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