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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创!泸州市发放购房契税电子人民币消费券

发布时间:2024-12-09 11:11:52 来源:泸州日报

12月8日,记者从龙马潭区商务局获悉,龙马潭区首批45.92万元购房契税电子人民币消费券于近日发放。此次龙马潭区购房契税消费券以电子人民币形式进行发放,不仅是我市首次发放电子人民币,在全省购房惠民活动中也属首创。

龙马潭区商务局商务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电子人民币消费券发放由邮储银行泸州市分行作为承办机构,采用“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的形式发放,通过“数字人民币”APP可用作等额的现金使用。

申领人在进行商品支付时,可打开数字人民币APP,通过扫码邮储银行指定商家数字人民币二维码,在输入金额后,进入付款页面,选择“红包消费”点击“支付”便可完成支付流程。同时,申领人还可在“我的红包”中查询余额、有效期、商户使用限制等信息。消费券可在龙马潭辖区内500余家电子人民币商户处进行消费,自发放之日起90天内使用完毕,有效期内不限使用次数,不能兑换成现金,不能转赠,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据了解,目前该消费券仍在持续申领。申请条件为:在龙马潭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包括高坝组团、城北组团、安宁—石洞组团)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自然人即可进行消费券申领。

该消费券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进行申领。购房人缴纳契税,开具完税凭证后90日内,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备案登记表、税务部门加盖“已入龙马潭支库”印鉴的契税完税证明,向区政务中心有关窗口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发放。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电子人民币消费券发放,是推动全市购房惠民活动的创新举措。通过电子人民币完成消费,可有效实现消费溯源,以便后期对消费数据进行分析和活动优化。同时,通过广大商家和发放平台积极参与,实行优惠政策叠加,将进一步扩大活动优惠力度,真正做到惠民利企。

记者 李独懿

编辑:陈俊宇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