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6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支持企业“升规提质”十条政策措施》,首次升规入统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该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十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升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支持升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单位)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支持建筑业企业入统”“支持‘升规’企业融资贷款”“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五个方面,明确了对各行业企业“升规”“稳规”奖励,以及对“升规提质”企业的具体支持举措。
工业企业方面,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上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增速实现正增长且经营情况好于全市工业平均水平的,给予4万元“稳规”奖励。对新建投产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在享受首次升规入统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
商贸企业方面,对首次入统的批发、零售企业(单位),入统当年增速实现正增长且经营情况好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给予每户3万元“升限”奖励;对首次入统的住宿、餐饮企业(单位),入统当年增速实现正增长且经营情况好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给予每户2万元“升限”奖励;对新开业入库批发、零售企业(单位)和住宿、餐饮企业(单位),在享受首次升限奖励基础上,再分别给予每户2万元、1万元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限上的,增速实现正增长且经营情况好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批发、零售企业(单位)和住宿、餐饮企业(单位),分别给予每户2万元、1万元“稳限”奖励。
服务业企业方面,对首次升规入统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入统当年增速实现正增长且经营情况好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根据分门类升规入统营收要求,按照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升规档次,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2万元“上规”奖励;对新开业入库并纳入直接核算的重点服务业企业,在享受首次升规奖励基础上,根据升规档次再分别给予每户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的,增速实现正增长且经营情况好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并纳入直接核算的重点服务业企业,根据升规档次每年分别给予每户3万元、2万元、1万元“稳规”奖励。
建筑业企业方面,对首次入统的建筑业企业,一年内生产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含)的,给予每户5万元“上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留在库内,增速实现正增长且经营情况好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每年给予每户3万元“稳规”奖励。
措施还针对企业“成长中的烦恼”给出有温度的政策保障。
针对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落实《四川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支持“升规”企业进入“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帮助企业争取“园保贷”“服保贷”“科创贷”“政采贷”“制惠贷”政策支持。扎实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工作,帮助“升规”企业全力争取贷款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升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基于应收账款、信用、知识产权等的信贷支持。支持企业上市,将符合条件的拟上市“升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梯度培育。
加强企业服务保障,深入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提升对“升规”企业的政策引导、资源匹配等服务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生产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等基本要素成本。
优化涉企执法监管,大力推进“综合查一次”,不断完善“一泸检查”机制,优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优化“升规”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升规”企业信用权益保护,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支持企业线上全流程提起信用修复申请。
记者 刘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