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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民心 温暖人心|泸州开展五大专项行动 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发布时间:2024-11-26 09:24:19 来源:川江都市报

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底,泸州市将开展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包括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行动、开展临时遇困群众“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开展散居特困老年人“爱心敲门”行动、开展困境儿童“圆梦关爱”行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这是记者11月25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的。

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行动

泸州市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处理;发现困难情形复杂的,适时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集体研究处理。

对低保、特困、因灾临时遇困人员等开展集中走访,重点查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救助资金和物资是否及时发放、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帮助查明原因,尽快落实救助政策。

对重病、重残和有学生等情况的困难家庭,重点查看家庭状况变化情况,积极主动发现救助需求,确保实现动态管理条件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开展临时遇困群众“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

在开展临时遇困群众“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中,全市将围绕街头露宿、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突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和严寒天气、冰冻雨雪、气温骤降、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加强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力度。

对不愿入站的,及时提供御寒物资、食品、留下求助方式;对因家暴受侵害、务工不着、被盗被抢等陷入临时困境的,及时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就业咨询等服务;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先行救助再协助查明情况,帮助其尽快回归家庭;对因教育、医疗、受灾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对非户籍地临时遇困人员,符合条件的全面落实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开展散居特困老年人“爱心敲门”行动

针对散居特困老年人开展的“爱心敲门”行动中,将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实施散居特困老人居家上门关爱服务,做到“三查”,即查看居住环境是否安全、查看取暖设备是否配备、查看政策是否享受到位。

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对分散特困和独居老年人就近落实紧急帮扶人,关注其生活状况。持续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政策宣传,推动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落地落实。

同时,还将开展养老机构慰问活动,了解入住老人满意度,做好机构管护人员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增加护理型床位,持续提升照护质量。

开展困境儿童“圆梦关爱”行动

泸州市将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家庭进行全面排查,详细了解其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心理、监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范畴,落实基本生活保障。

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帮扶措施,在寒假、春节等时间节点,至少开展入户走访活动1次,及时协调解决困境儿童面临的学习生活困难。对帮扶儿童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有被侵害风险等情况,严格落实发现报告制度。

同时,还将与结对帮扶儿童开展一次“你许愿,我圆梦”活动,满足孩子一个微心愿、送孩子一件礼物,让孩子感受家庭温暖。开展“新年礼包”发放活动,确保在12月底前,将480个“爱佑安生”关爱礼包发放到部分困境儿童手中。

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围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泸州市将结合入户走访、春节慰问等,及时排查困难群众家庭住房、用电、用火特别是冬季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导整改到位。

全面开展防一氧化碳中毒、防食物中毒、防冰灾、用电用火等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困难群众安全意识。指导困难群众、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根据灾害性天气及其他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信息,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应对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记者 周菁

编辑:陈俊宇 责任编辑:汤颂 审核: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