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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礼让行人、不戴头盔、逆行、违停……这些不文明或违法交通行为 泸州交警进行了劝导和整治

发布时间:2024-04-03 10:53:32 来源:川江都市报

4月2日一大早,在龙马潭区回龙湾交警岗亭处,一女子驾车匆匆赶来,向值班交警咨询交通罚单处理事宜。女子称,因临时有事要办,自己图方便将车停放在禁停区域,因此被开了罚单。

天桥下违停车辆占用非机动车位

交警批评教育逆行车主

因图方便、驾驶距离短等原因,不按规定停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为道路公共交通安全带来隐患。4月2日,泸州市公安交警三大队在回龙湾、中码头等车流密集区域,开展不礼让行人、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等交通不文明行为劝导,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为“图方便”随意违停 人行道非机动车位被占

4月2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回龙湾迎宾大道一段人行道上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路边人行通道上,车辆横斜而放,人行道被占了大半,盲道也被全部遮挡。因轿车占道,让原本宽敞的道路变得狭窄起来,影响行人通行。

随后,车主傅先生匆匆赶来向交警解释,称自己的门店就在路边,一大早赶过来开门,想着“只停10多分钟”,于是将车停在了人行道上。随即,交警对傅先生的违停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警在巡查中发现,回龙湾向阳路天桥下也出现了违停现象。在天桥下一侧人行道上,四辆车违规停放,其中一辆车横向停放,直接占用了五个非机动车车位。

“他在旁边吃面,马上就开走……”见到交警后,一名女子从路边小步跑来,称马上将车开走,而旁边商铺的店员也出来解释,称该处停放的是送货车和店主的车,主要是为了方便上下货物,所以才将车停在此处。随后,交警对赶来的驾驶员进行了劝导。

泸州市公安交警三大队秩序三中队民警张林介绍,天桥下留了一个非机动车出入口,主要是方便电瓶车、自行车到指定车位上停放。个别机动车驾驶员为了自己方便,直接将车随意停放在此处,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占用了公共停车位,还影响行人通行,带来安全隐患。

编辑:陈俊宇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