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随意乱停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随意变更车道……这些“任性”的行车方式,在影响城市文明的同时,也给很多人的安全出行带来困扰。近年来,市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开展常态化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接受市民监督,与全社会一起,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日前,因骑摩托车未戴头盔的陈某签下了《交通违法警示教育承诺书》。
“此举主要目的是警示教育大家安全驾驶和文明出行。”泸州市公安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刘强介绍,连日来,交警在市区多个繁忙路段、路口站岗执勤,集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通过劝导和宣传的方式,遏制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自2023年11月17日起,泸州市全面启动了“文明城市交通、重点场所交通、动态交通、静态交通、交安设施、两轮车通行秩序、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针对车辆违停行为,泸州公安交警部门分别以春景中路、丹霞路、酒谷大道、蓝安路、龙马大道、紫阳路、云溪东路等城市主次干道,万象汇、万达广场、天远广场、科洋凤凰城等城市主要商圈周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路、拥军路、科维街、通江街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查处违停乱象,规范停车秩序。
针对文明城市治理,泸州公安交警部门以龙透关路和谐苑小区门口、星光路与康宁路路口、慈善路与肖巷子路口、慈善路与忠孝路路口、怡景路与春景下路路口、蓝田五星街路口、龙马大道花卉市场门口、纳溪区招呼站路口等为重点区域,主要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接拨手持电话及经过人行横道线不主动减速行驶、遇有行人不停车礼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环境。
针对两轮车违法行为,泸州公安交警部门主要以长江大桥,沱江一桥、二桥、三桥,云溪大桥,人民大桥等区域为重点区域,对两轮车驾驶员未正确佩戴头盔、无牌无证、加装伞棚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
接下来,泸州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深化整治各项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交警进社区行动,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理念,切实营造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刘晓燕 记者 曾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