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核定公布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名录(第一批)的通知》,明确首批保护名录纳入全省红色资源136个。其中,重要旧址、遗址遗迹、纪念设施及场所40个(处),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和实物96件(套)。其中,泸州市有5个红色资源纳入保护名录。
泸州市纳入重要旧址、遗址遗迹、纪念设施及场所保护名录的是:“红军四渡赤水太平渡陈列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红军长征过石厢子旧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纳入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和实物保护名录的是:古蔺县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博物馆的“1933年红军军医学校《西实用内科学上册》教材(残)”“1935年红军‘第十七团第一营’杂木印章(残)”“1935年毛泽东用过的木床”。
通知指出,这些红色资源是党和人民在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中留下的光辉印记和宝贵财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特殊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原则,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
记者 张莉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