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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泸州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2023年度职工医保

发布时间:2022-11-12 08:40:51 来源:泸州日报

11月11日,记者从泸州市医保局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2023年度职工医保。其中,统账结合参保人员(9%缴费):5868元/年(489元/月);单建统筹参保人员(6.3%缴费):4104元/年(342元/月)。

据悉,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预缴费,即2022年11月至12月预缴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如未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将视同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缴费,从缴费之月起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和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栏目进行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也可直接到各区县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参保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泸州银行的任一网点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手机银行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POS机等渠道办理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如遇缴费失败,请及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当地税务分局、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查明原因后再缴费。

此外,记者了解到,2022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标准为268元/人·年。统账结合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经本人同意后从个人账户中扣减;单建统筹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与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

泸州日报记者 张婷

责任编辑:刘笃梅 编辑:胡蝶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