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不少市民能做到文明养犬,在享受狗带来乐趣的同时,也给爱犬一个“合法身份”。市民可免费办理养犬许可证,目前泸州市已有5424只狗狗领了“身份证”。
8月4日,市民张婷抱着小狗来到江阳区龙透关派出所,为狗狗申领“身份证”。她拿出准备好的资料,填写申请表,10多分钟后便拿到了养犬许可证和犬只编号牌。“狗狗有了‘身份证’了,我是合法合规养狗了。以后可以带上狗证、拴上狗绳放心出去遛狗狗了。”她告诉记者。
在龙透关派出所,记者还碰到了来给小狗“上户口”的黄阿姨,她告诉记者,这只狗是孩子送给她的,起初她有些不情愿养,但养了一段时间,觉得有了狗狗的陪伴,生活变得更充实了。得知狗狗也要“上户口”的消息,她就带狗狗来派出所办理养犬许可证。黄阿姨表示,小狗有了合法“身份”,可以减少养狗引起的纠纷。
对于给小狗“上户口”这个事,市民王敏表示赞同:“狗狗有了‘身份证’后,一旦闯祸了,不会出现投诉无门的情况。同时,还能督促狗主人及时给狗狗打疫苗,增强文明养犬意识,也有利于政府部门管理。”
据了解,一直以来,泸州市不断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全市犬只登记注册有了明显增长,流浪犬数量明显减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办理了养犬许可证后,每年需要在办理地点进行年检。犬只不按规定登记、检测、免疫、办证的,将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在规定限期内拒不履行的,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犬主处每只犬20元至100元的罚款。超过35厘米的成年犬(站立时肩部最高部位离地面距离)暂不能办理养犬许可证。
如何才能让爱犬有一个合法的身份呢?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办理养犬许可证的步骤很简单,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携带犬只、犬只免疫证明,以及一张2寸的犬只正面全身照和一张2寸的侧面全身照,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房屋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到所在辖区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办理犬只准养证。
泸州日报记者 曾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