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 民生> 正文

文明有礼泸州人 | 人车礼让 文明永远在“线”

发布时间:2022-07-29 09:43:23 来源:泸州日报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多了;十字路口,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行人基本没有了……7月27日,记者在我市部分路段发现,斑马线作为行人的安全线、驾驶员的警惕线,随着文明礼让意识的深入人心,已成为城市风景的文明线。

开车礼让行人 闻扬/绘

上午8点30分,记者在新区转盘十字路口看到:一辆黑色皮卡车从忠山路一段右转驶入一环路,此时,一位大爷正准备过斑马线,皮卡车驾驶员看到后在离斑马线 5 米处就停了下来,让大爷先通行。 

“在协助维护道路秩序期间,我发现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基本都能做到提前减速、礼让行人。行人也不会跟机动车抢行,而是等到绿灯再通行。”文明交通劝导员刘详告诉记者。 

文明使道路更安全,出租车驾驶员宋春对此深有感触:“礼让行人已经成为众多驾驶员的一种习惯。在十字路口和行人通行较多的学校、菜市场等路段,我都会提前减速,有的行人过马路时也会向我示意。大家都按交通规则通行,路上肯定更安全。”

为推广礼让斑马线文明行为,市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培养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采取路面巡逻管控及电子监控抓拍、在秩序问题较突出的路口路段设置执勤执法点、联合文明交通劝导员坚持劝导与处罚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礼让斑马线管理力度。 

同时,我市礼让斑马线倡导“5321”礼让标准,即行车在距离前方斑马线50米处,驾驶员应观察行人并减速;在距离前方斑马线30米外,提前减速;在20米外,车速减到15公里/小时,随时准备刹车;当有行人过街时,距离斑马线10米内驾驶员必须停车让行。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经过道路,应当避让。同时,交警部门提醒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一定要多留心观察,被礼让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

泸州日报记者 曾臻

编辑:刘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