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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将开展重点不文明行为治理专项行动 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6-21 07:56:43 来源:泸州新闻网

6月18日,《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推进会在泸县召开。会议总结了《条例》施行以来贯彻落实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泸州市在文明行为促进上初见成效,通过强化宣传引导、细化工作责任、深化专项行动,特别是“文明交通”“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专项行动的实施,引导市民自觉践行《条例》,规范行为,用实际行动制止身边不文明行为。

会议强调,文明行为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和长期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尽职尽责,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落实牵头责任和具体责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要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成效。要强化多方联动、加强监督检查,将《条例》贯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结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年度重点不文明行为治理专项行动,推动泸州市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泸县玉蟾街道温泉商业街和康桥丽璟小区。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市交警支队,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作交流发言。

泸州日报记者 许世智

编辑:陈俊宇 责任编辑:刘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