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1岁的王朝俊是一名退休法官。在他的家中,有一件传承了80多年的“宝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典》。王朝俊的老家在古蔺县丹桂镇。

1935年,红军三渡赤水时途经此处,几名红军曾在他家中借住了几天。离开时,其中一名红军干部为感谢王朝俊一家,便将随身携带的一本小册子赠送给王家作为纪念。于是,这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典》便留存在了王朝俊家中,一直保存至今。
这部法典是1934年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订,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名义颁布的。共汇编了涉及劳动、婚姻、土地等方面的7部法律法规。我们今天熟知的社保、婚姻自由等内容在这部法典中都有体现,比如劳动法部分明确规定,社保基金不得从被保险人的工资内扣除、工人享受8小时工作制、双休日等;婚姻法部分规定,凡男妇实行同居者不论登记与否均以结婚论、结婚离婚自由。这部法典是完备国家依法治国的一次伟大探索,即便在80多年后的今天仍然具备借鉴意义。
法典字迹清楚,印刷精致,虽年代久远,但墨色经久不褪,说明红色政权为了编印这部法典花费十分巨大的人力、物力,也体现了当时的革命领导人对法律法规的重视,在他们的心中已有了构建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
泸州日报记者 阮春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