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商务会展局获悉,日前泸州正式面向社会发布《泸州市餐饮业公筷公勺使用规范》,旨在通过规范公筷公勺使用标准,推动文明餐桌进程,进一步巩固泸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规范》对泸州公筷公勺的制作、配置、使用、消毒卫生等均提出要求。
制作方面,要求公筷公勺必须在规格和颜色上明显区别于自用筷勺,材质应符合GB4806规定的质量要求;公筷材质宜采用塑料、竹、木、陶瓷、金属等,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长度比自用筷长3—4厘米,公筷粗端宜印(烫)“公筷”字样;公勺材质宜采用陶瓷、食品级不锈钢,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勺柄长度应比自用勺勺柄长且明显不同于自用勺,勺柄处宜印(烫)“公勺”字样。
责任编辑:刘笃梅 编辑:段婉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