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林兴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让绿色成为酒城大地更加坚实、更加厚重、更加亮丽的底色。
市委副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封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2022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精神,通报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党的二十大报告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设专章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全面部署。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专门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重大部署,为我们在新征程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着力在高水平保护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会议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守正创新、善作善成,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加快整改,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争销号一次性顺利通过。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查”,防止反弹回潮。对同类问题和衍生性问题,深入分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举一反三,动态排查相关问题,一体推进整改落实,全力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管控变量。
会议强调,要系统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继续运用工业方式治理、农业方式修复、自然生态涵养净化“三位一体”系统治理模式,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治理,全面提升土壤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学编制我市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和系列专项行动方案,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序推动清洁能源、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碳汇能力,大力营造节约资源能源、环境友好的社会氛围,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会议强调,要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等作用,推动从“管理”的一元主体向“治理”的多元主体有效转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专项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市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联动和具体推动;各区县、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目标绩效办要定期跟踪督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专项工作委员会作工作汇报,各区县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作汇报。
相关市领导参加会议。
泸州日报记者 许世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