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得到位 利用信用监管确保“放”得放心
“管”得到位,才能“放”得安心、“服”得便利。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泸州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中,探索创新信用监管机制,注重完善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2020年,龙马潭区行政审批局创新开展市场主体承诺即准入制度,企业作出承诺,登记机关就确认其资格,将办件时间再压缩、需要材料再减少。7月30日,泸州某商贸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刘梦在龙马潭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上提交了企业注册所需资料,并签署了一份“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书”,在很短时间内就拿到了新公司的营业执照。
“宽进”的同时也不忘“严管”,对于市场主体承诺即准入制度登记的市场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纳入双随机抽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主体承诺的内容不符合实际,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进行处理。截至2021年1月13日,泸州市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历史自动比对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信息达63万余次,自动惩戒黑名单主体338次,实现了对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招投标、进行不动产登记和住房网签等方面予以依法依规限制,初步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的信用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