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泸州市坚持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促发展、促改革、促民生,下大力气整治环境突出问题、还清历史欠账、补齐环保短板,全力以赴投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泸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截至目前,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35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45个,整改完成率达到97.7%;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泸州市的35项任务168条措施已完成整改17项任务117条措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全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今年6月,《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印发实施,聚焦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入河排污口治本整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五大重点”,对标清单找差距、对照重点找问题,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推进。

龙车镇乡镇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在取样
蓝天保卫战:
泸州市通过推动企业技改和落后产能退出等方式,加大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力度,汉能沙湾充电站“光充储”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广核古蔺德耀风电场项目、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均完成建设,进一步优化了能源结构、减少污染排放;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启动4家水泥企业深度治理,大力开展油烟整治,全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99.8%;建成投运2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成充电站44个、充电桩852根,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4295辆。
碧水保卫战:
泸州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和污染水体治理。2019年1-11月,全市7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中,6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水质优良比例为85.71%;无劣五类水体断面。沱江大桥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标准,长江出川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强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截至今年11月底,226个存在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治本整改181个。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中:
泸州市持续巩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长江石堡湾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原一航司建筑物全部拆除并复绿;长江五渡溪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3家工业企业已搬迁拆除。全市在用的7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10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已完成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今年以来,7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1%。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泸州市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全部取缔江河网箱养殖设施,有序推进泸州港多用途码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加强生态脆弱区治理,保护修复长江岸线资源,完成营造林37万亩,实施森林管护357.89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47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2.81万亩、森林蓄积43.04万立方米。截至目前,全市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9平方公里,治理岩溶区石漠化面积48平方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