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因为诸如此类的优势,在进行调研后,物业公司与业主、业委会达成了共识,在业委会的支持下,于今年3月开始在小区试点开展居家养老。“我们在前期调研中发现,表示有参与意向的老人大概200名,目前我们共接收了27名有较强参与意愿的老人,他们平均年龄在70岁左右。”姚伟强说。
姚伟强告诉记者,这次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大多数做了全身体检,同时,他们在征求老人的意见后,在老人家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并在老人身上配备了专业的器具,老人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下呼叫器,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到现场给老人提供必要的救护。
“现在小区开了超市和食堂,对于我们这些没有和儿女住在一起的老人来说很方便。”沁园春小区业主张明英今年68岁,和老伴住在一起,她对记者说,以后他们年龄再大些,肯定要依托居家养老的方式来度过自己的晚年,“子女都在忙工作,没有太多时间照顾我们。相比请保姆,小区的居家养老更实惠、更专业。”
在去年泸州市印发的《泸州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对居家养老要求,制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的支持政策;探索制定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的支持政策,在假期和用工制度方面适当倾斜;鼓励老年人参加社区邻里互助养老;完善以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多种服务需求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姚伟强说,物业公司开展的居家养老还在探索中,免不了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组织架构不够健全,从业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缺乏专业的医护设备等。“我们希望通过不断地摸索,最终探索出适合老人的养老方式,既让老人满意,也让子女放心。”
泸州日报记者 杜玉青







